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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交警DV取证遭数十市民围堵 要求其“删了再走”

A-A+2013年1月18日09:44长株潭报评论

  “你别走,把视频删掉再走。”1月15日下午2点多,在株洲市荷塘区中南蔬菜批发市场至红旗中路的白云路上,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荷塘大队民警彭卫东被白云路临街店铺的几十个店主围住。

  一粮油干货批发店店主刘女士说,交警彭卫东持一DV“悄悄”走到各个店铺前,将违停车辆的牌照拍下。她看到后,要求其出示工作证。这引来周围店铺老板的关注,不一会儿,数十个店主围了上来。

  彭卫东几次被人拽着,他只好将手中DV机交给商户们查看,并不得不口头承诺,“今天所有的车,都不会被罚款”,并写下不罚款的承诺书。十多分钟后,110民警赶到,彭卫东才得以离开现场。

  交警执法被指“不人性化”

  1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中南蔬菜批发市场前的白云路。这条马路不过几百米长,两边是一些批发店。很多店铺前停着私家车和货车。

  商户刘女士说,他们并不认识这名交警,当日与交警发生冲突,是认为他的执法方式不太人性化。“他没有配戴工作牌,也不出示,事先又没有劝告一下,就这么偷偷地拍了。”刘女士说,市场里面车来车往,有些车是临时停靠卸货。

  “以前交警执法的时候,都会用喇叭对临时停的车辆的车主喊一下。”另一店铺的贺师傅说。

  交警回应执法并无不妥

  1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荷塘大队。大队政委王勇表示,彭卫东在执法过程中并无不妥。

  一份《关于中南蔬菜市场路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指出,此次集中整治期为2013年1月15日至1月31日,白云路入口至市场门口这段范围内,各类车辆须在允许时段和划定位置停放。“处罚也是一种教育方式。”王勇说,以前大队曾经多次进行过宣传,在道路上也有禁停标志。还有交警劝告,但成效不大。

  如有车辆在店铺门口临时卸货,交警没有上前核实也进行摄像,是否妥当?王勇称具体情况还要找当事民警核实。王勇同时指出,并非交警现场摄像后,就会进行罚款,摄像内容还需队里进行审批核实,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程序。本报记者曹伟株洲报道

  □律师观点

  执法本身无过错,但可更加人性化

  对于此事,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认为,如果车辆临时停靠且有驾驶员在车上,交警执法时应该上前告知;如果驾驶员不在车上,交警直接取证并无过错。但考虑到市场前道路的具体情况,如能用喇叭告知车主,执法将更加人性化。“毕竟,确保道路畅通才是执法的目的,而不是罚款。”申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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