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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法院实施《法官作风新规》不嚼槟榔不染发

A-A+2013年1月11日17:37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11日讯(记者 邱钊 通讯员 黄姝)法官不嚼槟榔,不染发,要少乘电梯、少开车……新年伊始,长沙天心区法院正式实施《法官作风新规十条》。记者发现,新规不仅强调法官应整肃仪容举止,谨慎社会交往,更首次将“忠孝谨信、修身齐家”等传统文化精髓引入作风建设。

  “不穿戴与法官身份不符的服饰,不染彩发,不嚼槟榔和口香糖,坐姿、站相、步态符合礼仪规范。”在很多人看来,新规第五条关于礼仪的规定堪称 “严苛”。天心区法院民二庭的年轻女法官廖龙芝两年前考入法院,爱美的她原本染了一头漂亮的红褐色卷发,前不久染回了黑色,“法庭是庄严神圣之地。对于这条规定,我们都发自内心地理解并且支持。”

  同样“有些失落”的,还有那些槟榔爱好者,一些法官也有嚼槟榔的嗜好。“槟榔嚼起来,腮帮子鼓鼓的,形象确实不好。另外嚼槟榔也不利于健康,正好借此机会戒了。”法警队队长陈韶鹰说。

  新规中,天心区法院提出“法官应修养品行。修身齐家,重视亲情,承担家庭责任,减少应酬社交。孝亲教幼,和睦夫妻与兄弟姊妹,友爱邻里,示范社会良善风尚”。“之所以将传统文化纳入新规内容,是出于制度约束和文化滋养互融共促的考虑”,天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介绍,“法官要注重修养身心,培育高尚人格和平恕超然的良好心态,才能真正树立起司法权威和公信。”

  除了纪律作风外,新规还将“崇尚节俭”单列为一条,号召广大法官“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粒米、一勺水开始,尽量少开车,少乘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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