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澧1月11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1月10日上午10时,湖南省临澧法院对一起因赌气与他人登记结婚而未同居生活的案件依法调解,结束了双方有名无实的婚姻关系。
2010年11月,石门县维新镇汤溪浴村女青年于某经人介绍与临澧县安福镇芭蕉社区男青年蒋某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不久,于某便主动来蒋某家与其同居生活,蒋某的邻居徐某某在蒋某家帮忙做事,期间,于某经常与蒋母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甚至争吵、打闹,徐某某多次为其劝解,于某遂对徐某某心存感激,此后渐成暧昧关系。
2010年12月7日,于某再次与准婆婆发生矛盾,一气之下离开蒋家,迅即与徐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此后,因于某与徐某某缺乏真正的婚姻基础,于某远赴广东打工,未按农村习俗与徐某某举行婚礼,也未与其同居生活。2012年11月,于某与徐某某均无法忍受双方有名无实的婚姻,共同申请法院调解离婚,临澧法院遂依法调解准予离婚。
(原标题:经常与准婆婆争吵打闹 她一气之下与他人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