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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任免34名干部 其中局长25名

A-A+2013年1月11日15:02湘潭在线评论

  湘潭在线综合湘潭县网消息(记者 黄银平)1月10日,湘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任命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7名委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县政府组成局局长25名和副检察长1名。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冯德君、刘天星、楚荣光、易继辉等34名同志,根据职位调整分别作了供职发言。并以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

  冯德君为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天星为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迪泉为湘潭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北球为湘潭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天亮为湘潭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泽洪为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谢凯泉为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哲的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曾国富的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谢凯泉的湘潭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黄天亮的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泽洪的湘潭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阳自然的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周迪泉的湘潭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楚荣光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易继辉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拥军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建军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符建光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韩伟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杨格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汤立新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王蔚然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胡自庚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陈义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建光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谭建民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章建新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肖命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易剑光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建伟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邓高燕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赵迎新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莫柏槐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局长

  刘新玉同志为县卫生局局长

  李鹏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叶立成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邹国栋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志锋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马勇军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曾国富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楚荣光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争耀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宏旺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曾耀辉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绵辉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天星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同时接受符建光同志辞去湘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忠德在会上表示,34位任命的同志都曾在多个岗位锻炼,工作经验丰富;行政领导和驾驭工作局面能力比较强;对本部门工作熟悉,业务素质比较高;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好,廉洁自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他希望各位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勤政、敬业,苦干、实干;严格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为县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后,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是认真履职行权,强化工作监督,注重法律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人事任免权,同时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宣传、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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