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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去年14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A-A+2013年1月18日07:10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长沙讯 1月17日,省高院召开年终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全省法院多个方面的工作情况。2012年,省高院先后3次组织对全省各中、基层法院贯彻执行《办案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办法》情况进行监查,全省法院共对14名法官进行了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其中给予纪律处分的8人,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审判岗位等组织处理的6人。办案过错情形包括法官给当事人介绍律师、审理案件无故超期、非正常私下接触当事人等。同时,2012年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9人,同比下降23.68%。

  另外,省高院推出一系列司法举措,如确定八种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确定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基地、发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等。

  记者张祥 通讯员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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