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不能凌驾于生存权之上
问:在这样的冬天,出现流浪人员衣物“被抢”事件,我们应该如何保障流浪人员的合法权益?
龚益(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着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城市管理者与流浪汉,并非对立冲突的敌对双方。与中国各地通过种种富有想象力的手段“逼流浪汉无家可睡”相反,“让流浪汉有个落脚之处”是政府首要考虑的。其实,政府已经在各个城市建立了收容所,但为何为数不少的人仍选择“流浪”这种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是收容所设施不到位还是个人心甘情愿的选择,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只有弄清楚“流浪”的真正原因,才能找出解决办法。国家权力的职责是为不幸的流浪乞讨群体提供生存的机会,致力于消除流浪乞讨的社会原因,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流浪和乞讨的行为本身。市容市貌、环境的整洁不能凌驾于公民的生存权之上。民政部作为主管社会救助与福利的职能部门,有义务维护流浪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郑也夫(著名社会学家):这个事情主要还是靠政府,政府应该担起责任来,对城市流浪人员的管理是一项很专业的事情,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应该好好研究下这个事怎么解决。
汪永成(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任何一座城市都会有流浪人员存在,对待流浪人员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疏导,而并不是变相地驱赶,要有合理的容忍,并从根源上加强救助和管理。
问:在流浪人员中,也存在一些职业流浪乞讨者,不愿接受救助,同时给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对于这部分流浪人员,应该如何对待?
丁兆林(公共管理学专家):对于职业乞讨的流浪人员,收益不一定比接受救助差,救助机构显得苍白无力。而我国也缺乏相应的社会工作者来专门甄别、救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只能依靠警察和城管进行管理并把流浪人员送到救助站。对于这类流浪人员,应该规定一些地点。
问:如何减少流浪人员,政府应该做哪些工作?
丁兆林:在我国,长远来看,关键要缩小地区差异、城乡差别,还要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本报记者谭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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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200农民工的棉被“飞”了
在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立交桥下,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的桥下快车通道上,住着约200名农民工,他们来自全国各地,白天有活儿就去干活,被褥就堆在通道。不用担心有人来偷,工友一般不会动,其他人也看不上这些又脏又旧的被子。
2010年5月11日,当农民工们干完活回到“家”,却发现被子都不翼而飞。没被子晚上咋住?工友们围成一圈,愁眉苦脸。有个工友说,11日上午来了4辆喷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车,把他们的被子全拉走了,拦都拦不住。
随后,约200名农民工连夜奔波四处寻找被子,无果而归,只能吹着冷风坐着、蹲着熬了一宿。
让他们稍感安慰的是,被子第二天又“飞”了回来。他们说,12日8时许,4辆喷有“行政执法”的车开来,车上拉着他们的被子。“车上的人把被子往这儿一扔,说再发现直接把被子扔黄河边去。”
据农民工回忆,对方称“上面”打招呼让把被子送回来。对方还要求他们以后背着被子去干活儿,不能再把被子放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