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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一位刑警办案时劳累过度元旦假期牺牲(图)

A-A+2013年1月7日13:06中国警察网 评论

 图为邵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晓葵(中)等慰问伍利军家属 图为邵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晓葵(中)等慰问伍利军家属

  1月5日,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晓葵一行慰问了因公殉职的该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伍利军家属。

  元旦假期,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伍利军带领民警在绥宁县办案时,因劳累过度,于1月3日20时许,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1月2日11时许,湖南省绥宁县某内发生三名住宿男子不明原因死亡事件。绥宁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认真侦查工作,初步认定邓某等三名邵阳县籍男子系液化气中毒死亡。为了对群众高度负责,进一步核实死因,1月3日中午,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伍利军率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邵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5名同事赶赴绥宁。17时许,伍利军一行赶到100多公里外的绥宁后,顾不上旅途劳顿,立刻组织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19时30分,伍利军顾不上休息,连续作战,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勘查结果并安排一步工作。20时许,劳累过度的伍利军突然觉得身体不适,当场倒在了案情分析会上,经送当地医院抢救无效于20时20分牺牲。

  伍利军同志生于1965年1月22日,武冈市人,198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邵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痕迹工程师,一级警督警衔。1985年7月毕业于湖南省警察学校,分配到邵阳市公安局原东区分局工作;1987年5月至2003年6月在双清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工作,历任教导员、大队长等职务;2003年7月调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2004年12月起担任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疾恶如仇,英勇善战,屡建奇功,组织或参与打掉犯罪团伙近100个,破获一大批重特大刑事案件,一批批违法犯罪分子被其绳之以法。由于战绩彪炳,先后9次受到邵阳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嘉奖,6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4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次荣立三等功,1991年被市政府记大功一次,2000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4年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胡立强 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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