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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个月内不处罚闯黄灯 信号灯设3秒绿闪

A-A+2013年1月6日08:09长株潭报评论

  昨日,株洲市交警支队召开实施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工作措施新闻宣传报道会,对株洲新交规实施情况及交警部门采取的具体措施作了介绍。各部门负责人对驾考、闯黄灯、车管等热点问题现场进行了解答。本报记者胡芳通讯员张建平彭晚华株洲报道    

  关键词 闯黄灯

  设备改造期间暂不处罚

  近期,闯黄灯问题已成为媒体和驾驶人关注的焦点。在会上,这个问题自然无法回避,株洲交警给出了他们的看法。

  株洲市交警支队通讯室主任刘宗德介绍,黄灯表示警示,按照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

  为防止驾驶员误闯黄灯,株洲交警已在全市所有信号灯中设置了“绿闪”,即黄灯亮起前,当绿灯只有3秒时,就会开始闪烁,以此提醒驾驶员。株洲正在对相关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工期为1个月,在此期间暂不对闯黄灯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另据媒体报道,对于“闯黄灯”,公安部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给予更为细化的规定。

  株洲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陈亮提醒,驾驶员进入路口,首先要减速,然后要观察两边的交通状况,包括信号灯的状况,当发现绿灯闪烁时,应提前减速,再缓慢制动,给后面的车辆一个“减速”的信号,这样可以避免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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