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益阳讯 身为动物防疫站长,李某非但没有监督养殖户对病死母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反而介绍屠户上门收购,致使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近日,益阳市赫山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55岁的李某是兽医师。自2003年至案发前,李某担任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动物防疫站站长。李某在获取辖区内养殖户病死母猪的信息并进行死因鉴定后,多次介绍他人到养殖户家中收购死猪,事后收取每头猪100元的介绍费或香烟等好处,从中获利3800余元。
2012年6月5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2012年11月15日,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张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