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1月7日,以陈某为首的21名被告人因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团伙在原湘潭市公安局长黄桂生庇护下横行5年,被控8项罪名。
据检方审查起诉查明:2005年12月,被告人陈某在得知其朋友、株洲市某医院女护士王某(另案处理)的情人黄桂生调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长后,便邀集王某入股,在湘潭市开办以酒吧为幌子,实际上是暗地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为主的“嗨吧”,以牟取暴利。2006年4月,在黄桂生承诺会给予关照的情况下,陈某出资数百万元、王某出资数十万元,租赁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中路某门面,申请注册成立了“湘潭市雨湖区爱世纪餐饮娱乐会所”,对外称“A世纪酒吧”。
陈某一方面通过王某向黄桂生许诺赠送酒吧的“利润分红股”以获取庇护,另一方面积极物色人员为其效力。经过陈某的精心运作,“A世纪酒吧”组成了一个涉案团伙成员共计21人、带有黑社会犯罪性质的“嗨吧”经营班底。
“A世纪酒吧”经营5年以来,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重要源头之一和“黄、毒”等丑恶现象蔓延的温床。湘潭公安机关对其进行12次查处,共查处吸毒人员百余人,其中有7人系未成年人。
据悉,2012年12月27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原湖南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湘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桂生徇私枉法、受贿一案。开庭审理后,黄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通讯员姚恩明 易婷 实习记者肖洋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