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女子长沙见网友被强奸 警察认定其是自愿

A-A+2012年12月26日07:53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长沙讯  12月25日上午9点4分,网友“潘颖”在微博发帖:“求大家帮帮我!脑子一时短路,被网友欺骗见面,然后发生性关系,暴力,然后他早晨起来出去,也把我拉黑,求各位认识的帮帮我好吗?找到他。”在微博中,“潘颖”还公布了一名男子的照片、姓名和家庭住址。

  25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潘颖”。她介绍,她原本在深圳,因在网上认识了一名长沙网友,特意从深圳赶来和网友见面,打算“合适就结婚”。不料双方见面后,她发现对方骗了她,于是气愤地分了手。12月23日凌晨,心情很差的“潘颖”在宾馆玩社交工具认识了男子阿彪(化名),“当时他说自己心情很不好,喝了很多酒。”“潘颖”觉得遇上了同命相怜的人,于是双方在另一宾馆见了面。“我只是想聊聊天,结果阿彪冲过来脱掉了我的裙子,我没能推开。”“潘颖”说,当时阿彪说喜欢她要娶她,自己便心软了,于是没有报警。23日早晨,阿彪出门,对“潘颖”说上完班就回来看她。然而,等了一整天,阿彪没有再出现,“潘颖”这时发现,阿彪已经在社交工具里将她拉黑了。“潘颖”说,当天她报了警,但警察认为她是自愿跟阿彪进的宾馆,且只有她和阿彪两人在场,没法认定阿彪是强奸。

  25日下午,记者试图通过社交工具联系阿彪,但发出的信息均遭拒绝。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如果女生在与人交往过程中遭受性侵犯,要及时报警,并留存证物,如果事后报警称被强迫,很难有足够证据被采信。直接在网上人肉对方,则涉嫌名誉侵权。李健提醒,女性应谨慎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发现不对要及时报警。 记者丁阳亮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