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12月10日讯(通讯员 胡中奇)犯罪嫌疑人蔡某等人被女青年陶某某、李某、吴某某的一群男性朋友打伤后,为报复就抓了陶某某、李某、吴某某三人关在一家宾馆殴打并强奸。2012年12月9日,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对蔡某依法提起公诉。
现查明:2008年5月15日凌晨1时许,青年农民蔡某(化名)和谭某如、李某忠(均已判刑)等7人在娄底火车站珠峰宾馆与女青年陶某某、李某、吴某某的一群男性朋友产生矛盾并被打伤。蔡某等7人回到涟源准备砍刀、铁制玩具枪等凶器赶到娄底报复打架。在路上他们一伙碰上刘某科、刘某学(均已判刑)兄弟,要两人一起去帮忙打架,刘某科等同意前往。
为了找到那些打他们的人,谭某如想了一主意,先抓住陶某某、李某、吴某某三人,由她们带着去找打人的那些人,蔡某等九人全部同意。同年5月19日凌晨1时许,谭某如、蔡某等人在石马公园附近找到了陶某某、李某、吴某某,追问那些打人男子的下落。可是陶某某、李某、吴某某不愿意去找,谭介如、蔡某即强行带三个女子上出租车。在车上,谭介如用铁制玩具枪顶着李某的头部,大声威胁不许讲话,并将三人带到涟源的银华宾馆302房,谭介如用皮带抽打吴某某、李某二人,要她们将那些男子骗到涟源来。
过了一会儿,刘某科敲开房门帮着做思想工作,提出要陶某某、李某、吴某某三人在三条路中选一条,一是在他们九人中每人选一个男朋友,二是去坐台,三是去做“鸡”(意思是卖淫)。在谭介如的强迫下,陶某某选了李某忠,吴某某选了蔡某,李某选了刘某科。当晚,蔡某、刘某科强行与吴某某、李某发生了性关系,李某忠也与陶某某发生了性关系。蔡某等人先后带陶某某、吴某某在石马山梅园小区一家美容美发店卖淫赚钱。后经法医鉴定,陶某某、吴某某、李某三人均构成轻微伤。
陶某某、李某、吴某某不堪忍受蔡某等多人的淫威,向涟源市公安局报案,2008年12月12日,涟源市公安局以非法拘禁罪报捕,涟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蔡某闻风外逃,2012年8月26日,涟源市公安局在蔡某的家乡石马山镇马家村抓获归案。
此外,涟源公安部门还查证了蔡某贩毒给谢某的犯罪事实。第一次卖0.25克冰毒,第二次贩毒时当场被公安抓获,在其身上缴获冰毒0.3952克,麻古0.96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