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湖南货车司机伪造行驶证超载被拘15天记15分

A-A+2013年1月10日17:14红网评论

(民警查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者周某。)(民警查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者周某。)

  红网资兴1月10日讯(通讯员 曹仙忠 何艳)1月8日,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者周某,处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3700元、记15分。周某因此成了资兴市新交规实施以来被交警依法拘留的第一人。

  1月7日下午,资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郴州大道东江鱼市路段执勤。16时左右,民警对一辆悬挂赣CG***9号车辆的大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周某出示的赣CG***9号货车行驶证有异样,对其车辆及证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比对,证实周某出示的车辆行驶证为伪造证件,其驾驶的车辆装载的货物重量,也超过了核定载重量的20%。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周某控制,并依法将大货车扣留。

  在事实面前,周某对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超过核定载重量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123号令”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3500元,及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记3分、处200元罚款的规定,交警对周某两项违法并行处理,处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3700元、记15分。面对交警依法出具的处罚决定书,面对接下来要在拘留所度过15天,周某悔不当初。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