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不能被随意侮辱或伤害,更何况是本应提供温情的救助站?
昨日,长沙方面回应,记者被殴主要原因是当班医生和保安怀疑对方鼓起的裤袋有危险品,检查时遭遇强烈反抗,保安恐其伤害工作人员,将其控制。
长沙方面的回应似乎只是强调,这只是一个个案,而不是对待流浪人员的常规方式。然而,这样的一面之词,难以服众。
仅仅是因为怀疑对方鼓起的裤袋有危险品,就可以强行检查,将人绑缚起来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吗?那么,他们又该如何解释,那位同时在救助站被缚双脚的老年流浪者?又当如何解释,让记者在表格上填写“自愿放弃救助”?
长沙方面简单的回应,并不能消除救助站暴力对待流浪者的印象。相反,倒是这篇暗访报道,更让公众了解了一些地方“流浪汉不愿去救助站”的真相。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救助站的新闻不少,多个城市为何有人会冻死街头,一些救助站为何不仅没有成为流浪乞讨人员暂时歇息的中转之所,反而被视为人人避之不及的畏途。究其原因,从这篇报道中或许可见一斑。
《收容遣送办法》虽在2003年就废止了,但很多城市的救助站,依然沿袭了收容遣送的管制型思路,并没有真正转向公共服务。长沙救助站的暴虐或许只是极端个案,但这也提醒着一种现实的存在:孙志刚事件之后,打死人的制度废了,但暴虐的现象还在。一些救助站并没有将救助理解为一种政府必须提供的、可选择的帮助。
制度改变了,但是,一些管制者的心态和理念并没有改变。他们习惯于管制,而不喜欢服务,他们习惯了用拳头对待流浪者等弱势人群,而拒绝伸出手掌服务大众。
在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应该受到尊重和善待,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他们有接受救助的权利,也有不接受救助的权利;在接受救助的时候,他们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也不能因为救助而被暂时搁置。每个人都不能被随意侮辱或伤害,更何况是本应提供温情的救助站?
要之,流浪者“恐怖救助”之旅如何终结?一方面,城市管理者需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精神,反思自己的行为,必要的时候,有关部门还要严肃问责,以矫正相关工作人员的不当、甚至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城市乡村的综合治理出发,摒弃以往相沿成习的管制思路,以开放的视野看待城市里的流浪乞讨现象,并从根本上着力消除贫困,以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当然,对于一小部分习惯流浪乞讨的人员而言,尊重并善待也并非不可以。
就此事而言,还需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