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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那些被扣分的行为

A-A+2013年1月2日08:44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提醒]

  看清楚这些行为要记多少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驾照记分详细标准可上本报数字报网站epaper.xxcb.cn,查询2012年10月16日B02版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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