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7分钟的路程,今天我们开了40分钟。”昨天上午10点左右,大红门南苑路路口处发生一起车祸,致3人受伤,120急救车在赶往现场的途中虽然拉起警笛,却少有车辆让行,急救人员无奈只得向交警求助。
路上很堵总有车加塞
记者赶到现场时,车祸现场已被清理完毕,南苑路路口依旧车水马龙。据路口报亭摊主描述,早上近10点时,一辆由南向北的吉利小轿车在路口信号灯变红灯时没有及时踩住刹车,结果撞倒正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2名行人和1名骑车人,“伤者应该都是在大红门做生意的,手里全提着口袋装着货。”
120急救中心在10点04分接到求助后出车赶往现场。“大红门那边人多车多,这条路一直不好走,但以往这个时间段我们7分钟左右就能赶到现场,今天却足足走了40分钟。”急救车司机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路上很堵,总有车辆加塞,最后眼睁睁看着路口完全堵死,严重影响了急救车到达现场抢救伤员的速度。
交警拦车才获通过
“我们的车就在原地堵了20多分钟,只得向交警求助。和我们一样被堵在路上的交警也是下车步行到路口,才拦住两边的车,然后让我们上了快速公交车道……”
孙先生说,当他们火急火燎地到达现场时,看到一名中年男性伤者还躺在车前,痛苦地捂着左小腿。“幸亏这3名伤者都没有生命危险,最严重的只是左腿骨骨折,其他2人都是擦伤。但咱事后说道说道,这如果真是有大事故,中间的堵车时间也许就会耽误一条生命呢!”
说到拉着警笛也有车不避让的事情,孙先生表示这种事情很常见,尤其是早晚高峰的时候出车,很多时候得不到路上司机们的理解。他前天去朝阳门附近执行任务,就有一辆白色的桑塔纳 一直在和急救车争道。“做人都要将心比心,如果是自己家叫车,都希望急救车能很快到达,但是在路上看见急救车的时候,您做到避让了吗?”如果要改善这样的情况,孙先生说还需要大家的理解,“希望市民对于急救工作多些理解和包容。”
120急救呼吁让道
记者查询《道路交通安全法》看到,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记者了解到,其实120急救车在救人时,不止一次遇到阻拦。近日120急救车组到美域家园小区接一个患脑血管病的病人,当急救车行驶到小区大门时,保安要急救人员领条办理停车收费手续。司机解释说急救车停不了多久,又强调这是在救人,保安却说:“又不救我,凭啥不收钱?”急救车只得办好手续再进小区,只因停留时间短而未被收费。
在此,120急救也呼吁,给急救车让道仅凭法律是不够的,社会车辆给急救车让路应该是一种常识,急救车的警笛声一响,所有社会车辆都应该自觉地有序避让,这不仅是遵守法律,也是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