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12月2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章雪 记者 刘志杰)今天(12月27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原湖南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湘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桂生徇私枉法、受贿一案。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桂生生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人、老乡的私情,故意包庇明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人不受追诉,情节严重;2002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株洲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湘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在项目建设、案件处理、人事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另案处理)共同收受多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92.7万元,其中单独收受377.7万元,与其妻共同收受15万元。
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