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2月24日讯(记者 黄启晴 见习记者 何文卿)日前,星辰民声站关注了长沙湘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星公司”)总经理方晓实名举报长沙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员渎职一事。12月19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向星辰民声站发来回函称,其接受湘星公司委托,依法审批挂牌出让方案并实施挂牌出让,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其两次发函结果迥异,亦受有关人员隐瞒事实所致。
对此,方晓持不同意见。他表示2008年8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曾介入调查由于规划路幅引发的争议,由当时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签字出具的函件第一份确权函件,确定了权益属于原所有人湘星公司所有,何来蒙蔽一说?他认为长沙国土部门的这一说法不属实,明显在遮掩自己的错误行为。
湘星公司:不公开的“打包”致千万损失
“我在望城买了一块地作为企业拆迁安置,购地时就告知我们其中有多少路幅,路幅面积也列入了其中并支付了全部地价款。为什么我们当卖地时规划路幅却被扣 除不计算价值,而开发商却凭空获得。”对于争议的规划路幅,方晓依旧认为长沙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在其公司土地转让交易中存在“渎职”行为。
在方晓提供一份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委托出让方与长沙君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捷公司”)签订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显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向君捷公司宗地总面积46837.53㎡土地(约为70亩),其中出让面积为41746.25㎡,总价为38420000元。
方晓称,合同中所指的出让面积仅为62.26亩,而7.64亩规划路幅已明确扣除不能评估出让。在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一份刊登在2006年10月26日 《长沙晚报》的土地转让公告中显示,此地块出让面积为41746.25㎡,(换算约为62.26亩),其中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为2.8,规划用途为住宅。
“所有这些都只标注了62.26亩实际转让的面积,没有标注不能评估出售的路幅。那路幅就应该属于湘星公司不应该转移登记在君捷公司国土证上”,方晓引 述了湘星公司在长沙市望城区一宗购地交易,称在那宗土地交易中,就标注了路幅规划面积,并写明了整体转交。而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其公司的土地交易中没有要 求开发商带征路幅,支付相应地价,就无偿获得路幅的补偿权益,涉嫌渎职。
方晓则表示2008年8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曾介入调查敦促市 国土局相关部门解决路幅处置的问题,市国土局地产处与法规处等部门通过调查并于10月9日提出了:“关于对原出让土地因规划调整所减少的出让面积予以补偿
的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明确阐明了导致规划路幅原土地使用权人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国土局在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的环节出现了问题,才于2008年 10月21日出具了长国土资函[2008]46号文件。明确要求道路实施单位对路幅应给予补偿,补偿对象为湘星公司。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系受企业蒙骗
12月18日,记者来到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时值处理长沙湘星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交易的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供应处副处长陈新炎告诉记者,当初土地进行审批交易时,就已经标注和剔除了公共路幅用地,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此宗交易中不存在方晓所称的情况。
陈新炎向记者透露,长沙市政府曾针对此事开过多次协调会,但因双方意见无法统一这个问题一直被搁置。对于湘星所称扣除土地不在转让之列的说法,刘新炎表 示在长沙所有的土地交易中不存在这种单独扣除规划用地再进行交易的情况,一般的做法均为规划路幅用地包括在出让面积之内。也就是市政府规划的红线和转让土 地的蓝线之外的公共规划用地,包括公共绿地和道路规划。
对于湘星所称的最初国土局回应土地确权时,路幅是寄挂在君捷的国土证上的说法。 刘新炎表示,不知道这样一说,也不知道湘星是从何听来。刘新炎出具一份当时湘星公司挂牌审批的文件中称,在审批当时就已经标注了该地块总面积为 46837.53平方米,扣除了5091.28平方米,出让面积为41746.25平方米。
他认为湘星公司所称转让中剪掉路幅用地是没有道理的,“挂牌土地必须与规划路幅一起走。”
在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向星辰在线回应的函件中,针对该规划路幅权益两次的发文却结果迥异进行了回应,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表示,第一次发文系收到湘星公司员工上访等因素干扰误判。第二次发文是确定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