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如果按现行“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的法律规范,拍摄、制造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录像带、影片、光盘、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将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是散布、播送或贩卖所拍摄、制造的图片、影片、影带、光盘、电磁纪录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的话,则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是单纯持有,最重也可能会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陈宏彬律师认为,对于这起离谱的校园案件,学校方面要做的不只是处罚涉案同学和进行辅导而已,更应该强化校园法治教育,让学生了解现行法律规范和触法的严重性,才能避免学生因一时情欲,而公然上演违法的脱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