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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儿媳改嫁带上孤身公公 与公公一起生活20年

A-A+2012年12月27日15:34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孝道是一切道德的本源。”昨日,宁乡县召开“四好儿女、儿媳”表彰大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县为弘扬孝道文化、倡导敬老风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全县评出村级表彰的“四好儿女、儿媳”1126人,乡镇表彰的497人,县表彰的113人。其中42岁的刘小平改嫁带着公公,悉心照顾公公20载的事迹催人泪下。本期《街坊故事会》,说说这位好媳妇。

  刘小平是黄材镇石龙洞村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婆婆去世后,2004年5月,她年仅33岁的丈夫,因心肌梗塞,不幸猝死。

  屋漏偏逢连夜雨。年老的公公失去了唯一的儿子,悲痛欲绝。就在安葬丈夫的第二天,公公的眼睛因悲伤过度,双目失明。公公住院18天,花去医疗费用3000多元。为了省钱,尽管家里离医院有30公里,刘小平大部分是步行。更令人感动的是当她的公公因失去生活的信心,产生轻生念头的时候,她对公公动情地说:“爸爸,你儿子不在了,还有媳妇,媳妇永远不会把你丢下不管。”

  公公做了手术,双眼包扎着纱布上卫生间不方便,总是她搀扶着上厕所,医院里的病友知道刘小平是他的媳妇后,称赞她是个好孝顺的媳妇。

  2005年5月,有好心人为刘小平和本村村民姜志兵撮合婚姻。“结婚前,我想到,我改嫁正是我公公最担心的事情,怎么办?”昨日,瘦小的刘小平一边流泪一边介绍,“我只能把带着公公一起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因此,我把要将公公带过去赡养的大事与对方作了商量。”

  姜志兵也是一个忠厚朴实、善解人意的男人,他和他的家人很乐意地接受了刘小平的公公。就这样,她将公公和儿子带入了新组建的家庭,实现了自己对公公的诺言。8年来,一家人和睦相处,从没有为家庭小事而发生过矛盾、闹过别扭,深受邻居们的好评。

  到今年为止,刘小平与公公在一起整整生活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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