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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酒驾等一律先免职

A-A+2012年12月11日14:10中国新闻网评论

  新华网长沙12月11日电(记者黄兴华) 国家工作人员如有酒后驾车、索取服务对象财务等行为,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这是湖南岳阳市日前为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作出的规定。

  岳阳市规定,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也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如出现上述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理。

  此前,岳阳市辖下的汨罗市8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务正业跑到休闲会所打麻将,被当地有关部门给予停职检查半年等处分。

  岳阳市还规定,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酒后驾车;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只要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岳阳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日前,由岳阳市纪委牵头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已深入全市各行政事业机关,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从严整改。督查组还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违规违纪现象现场进行曝光。

  (原标题:湖南岳阳: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等一律先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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