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办132名处级干部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5年来,全市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68件923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等案件613件698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大案710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43人,依法立案查办省检察院交办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厅级干部11人。依法立案查办刘金林、李元奇、唐石良、马力煌等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32人。
突出查办侵害民生民利案件。集中力量在医疗卫生、教育考试、地铁建设及涉农惠民领域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90件197人。突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坚决惩治发生在监管机关及场所的职务犯罪,查办此类案件23件24人,其中包括上级交办的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记者 李国平 曾力力
相关链接
加强“一府两院”监督
本报2012年12月31日讯 今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受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5次、主任会议8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工作报告202项,作出决议、决定4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5人(次),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特别是《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突出矛盾,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记者 李国平 曾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