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改进安全保卫工作
省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出席公务活动,不得封路,不得违反规定用警车开道,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改进新闻报道
简化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
把镜头、话筒对准群众,把版面留给基层,多写百姓故事,多反映群众呼声;
省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不作报道。
7
严格文稿发表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领导个人不得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
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
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提出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的要求;
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
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规范、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省领导和其他陪同人员人数,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
9
加强督促检查
省委常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措施,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狠抓落实;
要将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