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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发100封敲诈信获66万元“封口费”

A-A+2012年12月13日07:19乌鲁木齐晚报评论

  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表示,他们于2011年年初至案发,在当地从互联网上搜索全国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证件照等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色情照片模板与搜索到的领导照片合成,再编写一封勒索信邮寄到相关人员单位进行敲诈勒索。

  公安人员发现,这一案件的背后,涉及好几个类型的犯罪团伙,已向全国各地寄出了1000多封“合成艳照”诈骗勒索信。

  据警方介绍,一个流窜于南昌、合肥、太原、石家庄、重庆等地的“合成艳照”诈骗勒索团伙,一个月时间就收到了33万元汇款;还有一个诈骗团伙仅发出100多封敲诈勒索信,就获得了66万元“封口费”。

  □解案

  艳照诈骗成“地下产业”

  经调查,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是此类犯罪的多发地区之一。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这一手段多次得手,导致此类案件在一些地区蔓延,呈高发态势。

  黑龙江警方经过大量侦查和审讯工作,摸清了“合成艳照”诈骗犯罪团伙的作案规律。令人吃惊的是,这类犯罪活动竟然形成了一个“地下产业”。

  链条 1

  收购他人身份证。在一些农村,有人专门收购或租用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的身份证,一张身份证价格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还有人直接从盗窃分子手中购买他人身份证,然后出售给其他犯罪团伙。

  链条 2

  借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据被警方控制的朱某、欧某交代,他们使用购买来的他人身份证,组织湖南省双峰、涟源等县的刘某、曹某等10余人,在一些对身份核实并不严格的银行开办银行卡,2011年至今已违法违规办理了5000多张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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