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3日从湖南省永顺县政府获悉,永顺县“12·31”下水道燃烧爆炸事故,经专案组全力侦破,事故原因现已查明,系永顺县民贸二局加油站工作人员,从油罐转油过程中违章作业,处置不当,导致油罐汽油溢出后,经加油站排水沟流入城区下水道燃烧并引发轻微爆炸。目前,该加油站已被依法查封,3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012年12月31日23时许,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城区湘潭路路段下水管道起火爆炸,造成部分房屋震动,千禧宾馆一楼门面发生爆炸。7名伤员中,5名转危为安,2名重伤员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爆炸事故发生后,永顺县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现场管制、抢险救援、伤员救治、人员疏散、隐患排查、原因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经过消防、环卫等部门对城区内下水道进行多频次冲洗,安全隐患现已消除。
目前,房屋损失调查登记、伤员救治安抚等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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