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日,吴某将载有他与小萍性爱视频录像的U盘,通过快递寄给了小萍父亲,并以在互联网上公布视频相要挟,要求小萍父亲向他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35万元,但遭到了小萍父亲的拒绝。
吴某一招不成又来一招,8月1日,吴某将视频寄给了小萍的姐姐,并威胁要向他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人5.5万元。
吴某要挟说,如果小萍家人不给钱的话就会在海盐、义乌、萧山和桐乡这些地方把视频公开,因为海盐、义乌和桐乡这些地方,小萍家都有产业,萧山是小萍老家,他想让小萍一家都无法见人。
警方在调查时联系到了吴某的亲属,最后吴某迫于压力,在亲属的劝说下,于今年8月16日投案自首。
2012年12月20日,海盐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作案工具MP41部、U盘2个、邮政特快专递2份、邮件包1个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予以没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