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以公益事业为名骗取划拨土地
但天福陵园还是于今年7月破土动工,并且声称已取得开发项目的全部许可。
此事也吸引了多位湘潭市人大代表的关注。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贺斗虚在天福陵园提供的一份呈批材料中发现了疑点。他说,项目最为关键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栏的主管副市长签名不清,市人大便邀请该副市长确认,结果发现这些签字与另外一份文件上的笔画和字间距离完全相同。
“其实就是将该领导以前签发过的文件上的名字复印过来。”贺斗虚说,正是这些假冒的审核意见,天福陵园扩建项目才于2010年6月顺利拿到省国土资源厅发放的土地使用证。
此外,在天福陵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人大代表们发现,项目名称写的都是“湘潭殡仪馆”,用地性质是“划拨给殡仪馆”。也就是说,天福陵园是通过湘潭市殡仪馆公益用地进行审批的。
对此,天福陵园的解释是: 2010年3月,湘潭市殡仪馆出资250万元(占股25%),民营企业湖南群志投资公司投资750万元(占股75%),共同成立天福陵园有限公司。在办前期手续时起的名字,所有的文件和手续都是湘潭殡仪馆。
很明显,天福陵园已从一个公益的殡葬项目异化为商业项目,那块被政府划拨过来的地不仅有产权,同时还以每平方米不低于4000元的价格出售墓穴,这几乎就是一个从公益到商业“完美”转身的过程。
代表直言
林地被蚕食,“绿肺”被破坏
实际上,早在2008年国家民政部就下达了170号文件,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再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或扩大既有公墓占地面积;民政机关不再作为发起人或投资人,参与经营性公墓”。 天福陵园因此在2010年的立项初期便争议不断,项目一度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