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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妇为给家禽治病私种罂粟被判刑

A-A+2012年12月19日20:48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长沙12月19日电(记者陈文广)湖南新宁县一农妇“为给家禽治病”,在自家脐橙地上私自种植罂粟,新宁县人民法院近日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2012年3月,廖某听人说罂粟可治禽病,便在自家脐橙地上私自种植了569株罂粟,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铲除。经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的廖某种植的植株上的果实均检出鸦片中的吗啡及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和罂粟碱。

  新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569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发后,被告人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廖某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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