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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元旦起交通违法扣分项增至52项 闯黄灯扣6分

A-A+2012年12月19日19:45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2月18日讯 长沙市交警支队今天通过本报提醒市民,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123号令)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闯黄灯将扣6分。

  据了解,新政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并有不少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但2013年1月1日前的交通违法记录,仍按老标准扣分处罚。如果驾驶员一次计扣12分,将面临满分学习考试,大客货车驾驶员还面临准驾车型降级的处罚。

  提醒

  对新的扣分标准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处罚中心对外电话0731-88788835进行咨询。

  新政解读

  闯黄灯等同闯红灯

  闯红灯包括路口信号灯红灯闪亮时、黄灯闪烁时车辆未过停车线仍然继续通行。在左转弯车道、右转弯车道上占道直行,此类通过有指示信号灯的路口时不按照信号灯的指示,同样属于闯红灯。

  不按规定安装、遮挡、污损号牌扣12分

  此项规定不仅指没有悬挂号牌,同样指号牌没有悬挂在指定位置。而使用个性车牌号框也可能按照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处罚。

  不避让校车扣6分

  主要是针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要车型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其中涉及到校车的新增记分多达14项。加大了对校车的驾驶资格以及校车在专用车道上行驶,其他车辆不避让的处罚力度。

  网传错误新政

  打电话扣2分?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扣2分,使用蓝牙以及车载免提只进行批评教育(但不提倡)。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扣1分?

  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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