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最低工资标准有四档,株洲选的是最高档
湖南最低工资标准排中部省份第二
本报长沙讯(记者李柯夫)12月20日,省人社厅透露,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160元/月、1050元/月、950元/月、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1.5元/小时、10元/小时、9.5元/小时、9元/小时。株洲选的是最高档(城区1160元/月)。
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今年湖南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13.7%,达到1160元/月,在中部六省居第2位,仅次于河南省(1240元/月),在全国居第13位。
□链接
中部六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
河南省 1240元/月 湖北省 1100元/月
山西省 1125元/月 湖南省 1160元/月
安徽省 1010元/月 江西省 87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