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聚焦
沪台警方联手侦破“10·11”诈骗案
涉案银行卡多达3500张
随着经济日益发展,便利的金融产品应运而生,从某种角度说,这也是一把双刃剑,便利不仅只针对使用者,也大大方便了犯罪嫌疑人,银行卡就是最好的例子了。韦健有一本厚厚的笔记本,上面记满各种骗局特点以及近期高发的电讯诈骗类型。记者注意到,办案笔记中关于银行卡的落笔内容最多,涉案银行卡甚至呈现产业链趋势。
“今年11月1日,经过1年多奋战,沪台警方联手侦破 ‘10·11’特大系列电讯诈骗案,两岸同步收网,一举摧毁以骆某为首的电讯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37名。”在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中,有一个侦办细节,让韦健至今唏嘘不已。 “这起案件中涉案银行卡多达3500张。”在韦健的笔记本上,记录着一个惊人的数字, “侦查时,我们调取了一名提款人的监控录像,发现其使用的银行卡开户名字叫田某,经核查确有此人。起初,我们核对田某的身份证照片,发现与录像中的提款人很像。令人意外的是,我们又找到此人的另一段取款录像,发现其使用的银行卡卡主叫任某,经核查也确有此人,其照片与录像中的男子也很像。”
“事后,当这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比对他的名字叫杨某,长相与其真实身份证照片略有差距。为此,我审讯时特地多问了一句,嫌疑人表示,银行卡都是他从网络上买来的,定购时特别注明银行卡开户人照片要与自己长相相似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在银行蒙混过关,混淆警方侦查视线。这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目前,大部分银行柜台都配备读卡机,以识别二代身份证的真伪,持假证到银行开户的情况很少了。大部分案件中,不法分子都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卡,或是有人售卖个人信息专供别人开卡,银行卡俨然已成为一种产业链。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电讯诈骗延伸犯罪的表现。”韦健说。
韦健坦言, “在我国,银行卡每天取现是设限的,境内最高2万境外1万元。这条规定出台后,增加了电讯诈骗的犯罪成本,团伙中负责提现的人就需要大量银行卡,可供第一时间分散提取资金。因此,才会在‘10·11’特大系列电讯诈骗案中出现3500张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