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周爱婷)被父亲拿刀追打后,又嫌父亲看电视声音太大,父子再次发生争执。争执中,儿子夺过父亲手中的菜刀,朝父亲头颈部、背部连砍多刀,致父亲当场死亡。昨日,弑父男子、26岁的湖南人阿柱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阿柱有期徒刑15年,剥夺其政治权利5年。
阿柱服判,表示不上诉。对阿柱“只想教训一下父亲,让他对我和母亲好点”的辩护,法院不予采纳,认为证据已证明阿柱所犯罪行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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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嫌父亲看电视太吵 26岁男子夺刀弑父
26岁的阿柱是湖南人,案发前在虎门某玩具厂打工。52岁的被害人李某德是阿柱的父亲,李某德夫妻二人与阿柱共同租住在虎门镇怀德深巷24巷5号405房。李某德多年无固定职业,嗜酒,常因生活琐事辱骂妻子及儿子阿柱。
6月5日23时许,李某德让阿柱打电话给阿柱的姐夫,因阿柱打得稍慢而遭到李某德的责骂。李某德还持一把菜刀追打阿柱到房外楼梯,后经亲戚劝解,两人返回房间。
随后,阿柱因李某德看电视的声音太大打扰了其睡觉,便劝说李某德把声音调小。李某德反而把声音调大,并说“爱睡就睡,不睡拉倒”。阿柱夺下李某德手中的遥控器把电视关掉,并将遥控器丢到阳台外面。
李某德从厨房拿起菜刀,将阿柱平时使用的电脑线路砍断。阿柱上前抢过李某德手中的菜刀,朝李某德头颈部、背部等连砍多刀,致李某德当场死亡。
看到杀父一页被告哭了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阿柱弑父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审理认为,阿柱无视国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但鉴于阿柱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构成自首。且本案发生于亲人之间,被害人李某德对于事件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被害人家属对于阿柱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依法可对阿柱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阿柱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昨日判决时,阿柱的家属均未到庭听判。阿柱在听到15年的有期徒刑判决后,未作任何回应。法官询问其对判决是否有意见,阿柱沉默不语。法官再次询问,他才小声回答:“没有意见。”法官又问其是否上诉,阿柱沉默良久,缓缓地说:“不上诉。”
判决完毕,面对记者的提问,阿柱一直保持缄默。书记员拿判决书给阿柱签字确认,一直保持平静的阿柱情绪有所起伏,他慢慢地、一页一页地翻,翻看到其杀害父亲的那页文字时,眼泪夺眶而出。直到法警押解其回看守所,阿柱没有回答记者的任何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