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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协委员建议撤走党政机关的烟灰缸

A-A+2012年12月30日08:40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长沙讯不吸烟者每天被动吸烟15分钟以上为被动吸烟,也就是俗称的吸“二手烟”。鉴于吸“二手烟”的诸多危害,12月29日,长沙市政协委员刘岳建议,从党政机关做起,撤走办公场所的烟灰缸,制定“公务员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

  “二手烟雾包含很多能迅速刺激和伤害呼吸道内膜的化合物,将导致上呼吸道损伤、血液粘稠度变浓,引起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增加心脏病发作等危险,严重时可直接致癌。”刘岳说,据不完全统计,长沙市目前吸烟人数大约有200多万,但实际受香烟危害的人数远远高于此数,市民在餐馆、电影院、公交车甚至电梯等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已经“见怪不怪”。

  “公共场所禁烟,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在发达国家法制基本完备的情况下,也难做到公共场所完全禁烟,对于在湖南长沙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难度,应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包容。但我认为,公共场所禁烟,应首先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从党政机关的办公场所做起,从公务员参加活动集会做起。”他说。

  他建议,规定全市党政各级机关的会议室和办公场所不得摆设烟灰缸,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种活动、集会,党政机关干部均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如要吸烟,必须到室外空旷无人的场地或专设的吸烟室。为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增强自律意识,建议市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签署倡议书。制定“公务员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实行“控烟首先从公务员问责”。他认为,可以将其与公务员的奖惩、提拔、任用切实挂钩,明确处罚标准和后果责任。

  记者赵晶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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