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高级技术人员方案
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于1975年,是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一级站,也是全省环境监测的业务指导中心、技术中心、数据中心、网络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2012年,环保部批准依托湖南省站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两年。根据建设重点实验室的需要,特公开招聘高级技术专家1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指导和监督下,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站人教科,由省站人教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具备带领团队开展研究的能力。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重点实验室分析技术岗位1名。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985”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系统环境科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发表并被SC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五篇。具有较强的有机污染物研究背景,参加过2项以上的有机污染物研究课题,熟悉各种常见环境有机污染物的基本分析方法,特别是能熟练操作GC、GCMS等仪器。同等条件有海外培训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环保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5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人教科(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电话:0731-82592108,联系人:冯靖)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公开发表的论文等资料直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50%、实际操作占50%。
面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实际操作: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检验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项目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