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债躲进派出所 撞墙撞出心酸事
厦门泉州商会一副会长称老婆欠款3000多万后失踪,他无力偿还
他曾是一个身家丰厚的老板,公司年营业额上亿元,拥有30多家直营店。如今,他还不起30万元的欠款,连续两天躲在派出所不敢回家,甚至以头撞墙给债权人一个“交代”。按照他的说法,妻子背着他在外面借了3000多万元的债,他对此毫不知情,但如今他为此倾家荡产。
晨报讯(记者刘平)前日,一名男子突然在莲前派出所里撞墙。男子自称是厦门泉州商会副会长,妻子背着他在外面借了3000多万的债,他已无力偿还,只好用这种方式给债权人一个“交代”。
被追债躲进派出所
前日下午,有读者给晨报热线8080000报料称,一名男子因为被人追债,连续两天躲在莲前派出所不敢回家。
记者赶到派出所时正好看到,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突然冲向派出所内的墙体,并高呼:“今天我就给你一个交代。”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正在派出所里办事的市民,所幸,男子只是滑了一跤,受了点皮外伤。
平静下来后,男子告诉记者,他叫郑琦,是厦门泉州商会副会长。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被人追债无力偿还。对此,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债务纠纷需要走司法途径解决,派出所不能处理。
债主:我们要钱,不要命
据郑琦介绍,他原本在厦门假日电子城经营长益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笔记本代理销售,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在1.2亿至1.5亿之间,还在福建省内拥有30多家直营店,员工最多时有200多人。
郑琦说,所有的这一切都因为他的二婚妻子李某改变了。“她在外面以我的名义借了3000多万的债,现在我已无力偿还这些债务。”郑琦称,他名下的多套房产已经被拍卖,虽然还掉了一部分欠款,但还是债务累累。
见郑琦撞墙,一名追债的债权人也上前来察看,并无奈地说:“我们要你还钱,又不是要你的命,你撞墙干什么?”
记者致电厦门市泉州商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郑琦于2009年当选副会长,目前仍然是厦门市泉州商会副会长。
电子城曾经的“老大”
昨日,记者来到假日电子城,找到了长益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曾经的办公地点,公司的名称标志早已被撤下,但几个字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原来的办公室外则挂着一则出售告示。
一名住在附近的女子告诉记者,长益曾是电子城里最大的IT公司,除了一个办公地点外,在一楼还有多家店面。“但两年前不知为何突然关闭了。”这名女子说。
一名在电子城里经营多年的店主则告诉记者,长益在电子城竣工时就入驻了,主要代理销售各品牌的笔记本。
[讲述]
郑琦:妻子欠巨款他不知情
晨报记者 刘平
在郑琦看来,在认识李某之前,他的公司经济效益不错,然而就在他事业即将进一步扩张之时,背着他到处借钱的李某搞乱了一切。
做行政,偷盖空白借款单
2005年,郑琦离婚后认识了来自三明的李某,两人在2008年结了婚。婚后,李某没有工作,一直照顾家庭,还曾有一段时间在郑琦的公司里担任过行政。
郑琦认为,应该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李某用公司的印章盖了不少空白的借款单,还伪造郑琦的签名。郑琦称,一开始他都不知情。
做生意,实为传销想还债
2010年的一天,李某突然对郑琦说,有朋友在湖南做房地产,她可以做分包赚些钱。自那以后,李某时不时地到湖南出差,有时候一个月有10多天都在湖南。
郑琦说,事发后,他曾到李某在湖南所谓的建筑公司查看,结果竟然发现她在做传销,她还想通过这种方式还债。
3000万,很大部分是利息
2011年底,李某的一个闺蜜打电话给郑琦说,李某消失了,电话联系不上。闺蜜告诉郑琦,李某欠了她590万,此外李某还向其他人借了一些钱,加起来有1000多万。
郑琦告诉记者,李某借的钱,利息大多在2分以上,少部分甚至达到2角,这3000万的债务很大一部分都是借款产生的利息,还有一部分她花在了消费、赌博、六合彩上。
为还债,贱卖名下15套房
东拼西凑,郑琦还掉了700多万元的债务,剩余的借款,一些债权人也同意延期还款。然而,到了去年5月8日,又有一些债权人找上门来,将郑琦一些还积压在仓库的货物搬走。那时,郑琦的公司已经倒闭的消息不胫而走,又有20多位债权人找上门来,债务很快增加到3000万。
郑琦称,从去年6月12日起到现在,他都没有见过李某。为了还掉这些债务,他名下的15套房产不得不贱卖抵债,很多都只有市场价的三四成。
[反驳]
债权人:借钱时郑琦在场
在莲前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其中一名债权人的代理人郭先生(化名),对于郑琦的说法,他给出了不同的意见。
据郭先生介绍,郑琦一共欠他所代理的这名债权人500多万,事到如今,他们也在到处找李某,但怎么也找不到。“借款人的确是李某,但郑琦是担保人。”郭先生说,这500多万的借款,每一单都是以这种方式借给李某的。更重要的是,郑琦对李某在外面借款的事情并非不知情,因为借款时他和李某都在场,这一点可以确定。
3000多万借款中,只有两笔是通过司法途径确定的,其中就有郭先生代理的债权人的一笔。郭先生说,之所以只起诉30万,是因为目前郑琦的资产只有30多万,起诉多了不仅可能无法执行,而且连律师费都不够。
郭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关于这30万元借款的法院判决书,里面写明,李某和郑琦须偿还这30万元借款,作为担保的厦门长益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可以向李某追偿。
郭先生有些气愤地说,郑琦偿还了很多大额的民间借贷,但却没有偿还这两笔经过法院判决的、只有42万的欠款,这让他不能接受。
“他现在的种种说辞,让我怀疑是不是他们夫妻合伙来骗人的。”郭先生说,他现在只好跟着郑琦,万一郑琦离开厦门,他就麻烦了。
律师说法
郑琦须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蓝鹏(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林。王晓林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债务都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双方进行过财产分割。”王晓林说,这两种情况下,债务由举债方承担。
王晓林说,即便李某假借郑琦的签名或用其公司的名义借债,只要她的确借过钱,郑琦如果没有以上两种证明,都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在事后或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追偿。”王晓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