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 旻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 凯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杨文滔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 永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罗芳海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陈建军、刘刚、唐亚飞、周平平、闵俊伟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 凯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瞿武贵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杨林华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尹承丽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彭京华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建刚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