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0多岁的方某是外地人,在我市一家养殖产品用具企业工作。今年7月下旬某日,方某偶然查看妻子赵某的手机,发现一男子发的短信明显不是正常语言,具有挑逗性。方某追问妻子到底是咋回事?妻子开始不愿说,方某非要她说,妻子讲了实话。
赵某在市中心繁华区一家商业销售企业从事临时性的基层工作,同一单位年近6旬的员工朱某对她有好感,对赵某纠缠,两人在卫生间有过多次不正常关系。后赵某调离该单位,并发现自己得了性病。方某一听大怒,他要求妻子带他去指认朱某,妻子怕把事情弄大了不同意,方某用离婚威胁,赵某无奈同意了。
方某决定用单位为海参治病带有强碱性的化学液体当作案工具,他将这种化学液体装入一个矿泉水瓶。这时,方某妻子并不知道丈夫要如何报复对方。8月1日晚7时许,方某和妻子来到朱某工作的地方,赵某为丈夫指认了刚下班的朱某。朱某在前面走,方某在后面跟踪。跟踪到一条通道时,方某突然快步上前绕到朱某的侧面,打开矿泉水瓶子对着朱某的眼睛使劲一挤,一股液体喷射而出,直接射进了朱某的双眼。朱某顿时觉得两眼火辣辣的,接着脸上也觉得火辣,随后眼睛就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接着摔倒在地疼昏过去。
朱某被人送到医院救治,8月6日才向警方报案。经法医鉴定,朱某双眼被化学品烧伤,右眼失明视力无光感。损伤程度为重伤。
警方立案侦查,根据获得的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并刑事拘留。方某承认他是出于报复之心用化学药品弄坏了朱某的眼睛。今年11月末,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方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