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射杀狗的弩和毒镖)
红网怀化12月3日讯 为赚取差价铤而走险,用毒镖射杀农户家的狗并囤于冷库非法向市民及餐馆出售。12月2日,偷狗贼连同狗肉店老板梁某等7人一并被湖南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捕。
“寒冬至,狗肉肥”,狗肉是冬令进补的佳品,每到这个时节狗肉市场就开始异常火热,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其中“商机”,奔波于城乡之间干起偷狗的行当。犯罪嫌疑人蒲某、谭某、龙某、李某、李某某均系怀化鹤城人,为了抓狗快、赚钱多,2012年8月,5人从新疆人手中买了5把弩,又以3元一支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数百支氯化琥珀胆碱针剂(临床手术全麻用骨骼肌松弛药,大剂量使用会导致窒息死亡,人食用含氯化琥珀胆碱的狗肉,一旦用量较大也可能中毒),趁着夜色多次游走在怀化、贵州等地的乡村及城乡结合部,射杀流浪狗及农家家养土狗400余条,并将死狗以每斤5-7元不等的低价卖给肉贩梁某、舒某,两人在明知狗肉来路不正且有毒的情况下将之流入中心市场,以每斤12-18元不等的价格非法销售给周边市民及餐馆。
据蒲某等人交代,因为农村饲养的土狗大多为放养,基本无人看管,他们有时一个晚上就能射杀20多条,每次“行动”都开着车来才装得下。截至案发,卖不完被存入冷库中的毒狗肉,居然有5吨之巨,经法医抽样检验,从狗肝脏及伤口周边肌肉组织内均验出氯化琥珀胆碱的残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毒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狗被毒杀后,药剂残留物质还存在血液和肌体组织中,即使加工者将狗血全部放掉,狗肉组织中还会残留有毒物质,食用或过多食用后,可能会损伤人体器官,甚至有生命危险。所以市民购买狗肉时需谨慎,不要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狗肉。
鉴别“毒狗肉”:一看色。正常的狗肉呈现鲜红色,非正常死亡的狗,表皮暗红甚至紫红。有些商贩为了去除毒狗肉皮层的暗红,会用水浸泡,狗肉表皮会呈现白色或灰白色;二看膜。鲜狗肉见风起膜,表皮会有很薄的干膜。非正常死亡的狗,胴体没有干膜,而且湿漉漉的;三看刀口。正常宰杀的狗,身体上留下的刀口肉是外翻的,刀口周围也有血细胞浸润,会更红一些。死亡后为蒙骗顾客而补上的刀口,切口则是平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