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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湘高速管理局局长受贿四千万 曾自诩“书生报国”

A-A+2013年12月13日07:09经济参考报评论

  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人事安排等诸多领域,单独或者伙同亲属收受贿赂多达170多次,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

  位高权重的冯伟林素以“文化人”自居,喜欢舞文弄墨,出版过多本散文诗歌,常自诩“书生报国”,并曾在多个场合向下属表示“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在湖南官场知名度甚高。

  “报国”书生何以贪腐至此?随着庭审的进行,其贪腐路径逐渐清晰。

  高速“功臣”沦为千万巨贪

  冯伟林主持工作期间,湖南高速一度从“后进”水平跃居全国前列,然而这样一位湖南高速“功臣”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现年50岁的冯伟林系湖南湘潭人,自2001年开始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长,2004年在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长杨志达“落马”后,冯伟林开始主持湖南高管局工作,2008年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局长。

  据了解,在冯伟林主政湖南高速的数年时间里,湖南高速公路大批项目上马,投资数以千亿计,湖南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接连刷新,从过去的“后进”水平跃居全国前列。这一期间,冯伟林俨然作为湖南高速公路发展的“功臣”呈现在公众面前。

  直至2011年8月,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已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冯伟林进行立案调查,冯伟林的“双面人生”才告终结。

  2013年11月6日,在庭审现场受审的冯伟林已全然没有了昔日的意气风发,大多时候只是坐在被告席上安静地听着检方对其指控,不时回答控辩双方提出的问题。庭审当日,冯伟林的妹妹冯霞和妻子易杏玲也一同出庭受审,两人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和湖南省高管局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非法干预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和服务区经营权等项目招投标,不经过集体研究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利用过节、旅游、生日、搬家等名义,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据了解,因受贿次数多、涉及人员广、涉案金额大,检方随案移送的案卷材料多达120册,同步录像光盘多达16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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