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尹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昨日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金额14.56亿元。至此,已有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超200亿元。从目前的公开数据来看,各地征收数额差异巨大。江西省去年共收取社会抚养费超33亿,为目前最多,是青海省征收总额350万的近千倍。此外,还有安徽、西藏、天津、甘肃、山东、山西、浙江等7地未公开。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广东省常住人口达1.04亿人,河南人口约为9402.4万,均超江西省人口数4456.7万的两倍。但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来看,江西省去年收取的社会抚养费超过了广东、河南的两倍。
今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此后,一些省份进行了回复,多个省份曾不答复或拒绝公开。11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对律师吴有水关于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审理结果,责令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等7省限期答复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申请。这24个省份的数据为吴有水律师从各省得到回复后透露给媒体所得,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尚未查到这些数据,目前仍未见正式的面向社会的公开数据。
根据2002年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违法生育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但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9月18日,据审计署通报,2009年至2012年5月,重庆、甘肃、云南、四川、陕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北9省市45县,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的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约达16.27亿元。报告称部分县存在计划外生育人口底数不清、征收标准不够严格、部分社会抚养费未及时缴入国库等问题。同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对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有关问题回应称,将督促相关地方认真对待,严格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