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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老人接连自杀事件:精神物质缺保障是诱因

A-A+2013年12月13日12:01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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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67岁的莫秋莲一边捆着柴火,一边不停念叨“我怎么还不死”。她身旁摆放的棺木已经预备了14年。实习记者 李健 摄

  记者调查发现,病痛的折磨、生活保障不足、精神孤独和家庭矛盾是造成益阳市桃江县崆峒村老人自杀的主因。而更令当地村民忧心的是,这个自杀“黑洞”正向自己的亲人靠近。

  调查中,多名老人明确表态,愿意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一生。

  原因A 医疗保障不足

  村民高青坚信,如果公公杨利华能享受到很好的医疗条件,肯定不会选择自杀。

  记者调查发现,杨家湾自杀的7位老人中有6位患有慢性老年疾病。“害怕病痛的折磨是导致老人自杀最主要的原因。”村支委副支书邓鹏科分析。

  这一点也得到村里老人的一致认同。莫训真说,“村里好多老人都是这样死(自杀)的。大家都说,病了要用钱、要人照顾、自己也不舒服。这样死(自杀)没痛苦、舒服、死得快。”

  邓鹏科说,目前农村老人能享受的医疗保障有“新农合”、“大病救助”和“慢性病补贴”,但这三种补助都遇到现实漏洞。

  其中,村民反应最强烈的是新农合的20元门诊补贴。“如果参保的人这一年没生病,这20元门诊补贴只能去村里的卫生室拿药,每次供选择的都不是感冒药等常用药。”邓鹏科说。

  村民还反映,虽然参加“新农合”,能报销一部分医药费,但参合的收费标准普遍比不参合高。除去不能报销的部分和“门槛费”400元,自费金额和不参合收费差不多。

  今年,桃江县给各村下发通知,针对慢性病、特殊病种,参合农民每年可享受300元的医疗补偿。但这一新政策也遇到了现实问题。

  村民反映,除了拿医院正规发票报销可以直接领到300元现金外,其余参合农民都不给钱,只给药。但能拿到的都是枸杞、红枣等不能治病的药。

  大病救助也遇到现实困境。“政策规定医药费上万元后,农民可以拿着医院单据报销2000元,但一般的大病都要花费二三万元。”邓鹏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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