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市井万象>正文

醉酒男子欲强奸放牛大妈 体力不支反被制服

A-A+2013年12月2日09:29法制网评论

  法制网讯 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韦祖珍 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并作出了宣判,被告人韦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韦某某日中午在朋友家吃饭喝了两瓶白酒,吃完饭后独自一人行至一条山路,看见被害人李某独自在放牛,并发现周围无人。韦某酒后冲动起了邪念,突然从后面抱住李某,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强烈反抗,韦某将李某拉到在地,在体力和耐力的拼搏下,醉酒的年轻小伙反被李某制服,李某立即通知家属并报警,公安人员赶来将韦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属犯罪未遂,请法院依法判决。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韦某辩称,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犯强奸罪的罪名成立。因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韦某辩称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是对法律的误解,法院不予采纳,遂对被告人韦某作出上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