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前,湖南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停止使用“湘O”机动车号牌,此后继续使用“湘O”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按照无牌上路车处理。2014年1月1日后仍然使用“湘O”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处理。
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停止使用湘O机动车号牌的通知”,明确规定“湘O”号牌机动车所属单位应按照属地原则,更换所在市州的民用号牌。各地均不得另设专用号段、号牌。
12月17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分别驱车来到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司法厅,发现这些机关停车场已经很难见到挂着“湘O”号牌的车辆,其中一些车辆明显看得出是新换的车牌。随后,记者又来到此前“湘O”机动车号牌相对最为集中的湖南省委,发现大多已是民用车牌。
部分“湘O”号牌被私用
“因多用于党委、政府公务用车,‘湘O’号牌多被群众和驾驶员视为特权的象征。”湖南省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政委袁经建说,自从1994年发放“湘O”车牌以来,湖南省目前每个市州都有5块“湘O”号牌,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接待办使用,加上省级党政部门和省直单位的“湘O”号牌,全省共有约1300块“湘O”号牌。
为规范“湘O”等特殊车牌的使用,近年来,湖南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2003年7月,湖南省取消“湘O”号牌免通行费优惠;2009年12月,湖南省公安系统“湘O”号牌全面停用。
据介绍,由于“湘O”号牌的特殊性,车辆管理是按原公安号牌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道路上行驶有优先通行权,可以免停放、养路、过路、过桥等费用,这使少数驾驶“湘O”号牌车辆的驾驶人存在特权思想,不遵守交通法规,开车乱停乱放,乱插乱行。
此前有媒体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湘O”号牌不是公安机关自身使用,而是被党政机关挂靠,特别是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的“湘O”号牌,被党政机关挂靠的达80%之多。部分“湘O”号牌甚至流入一些个体户、私人老板手中,这些人驾驶着“湘O”号牌车辆,不守交通法规,引发群众强烈不满,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形象。
通知要求,在12月21日前停止使用湖南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湘O”机动车号牌,“湘O”号牌机动车换发普通民用号牌。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停办“湘O”机动车号牌所有业务,对专段号牌车辆档案进行清理,做好车辆转籍工作,各地不得另设专用号段号牌。
与此同时,湖南省监察厅、公安厅、政府纠风办组成督察组,对湘O号牌换发工作进行督导,对停止使用湘O专段号牌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通报全省。
统一标示便于识别监督
“12月11日下午,湖南省委车队进行了一次集体更换车牌,湖南省委办公厅的防汛用车辆湘O 00001就在这次被换成湘AVT012民用车牌的。”湖南省委停车场一名管理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在21日前完成号牌换发工作,目前湖南交警部门不仅在积极督促各“湘O”号牌车辆所在单位到当地车驾管部门更换号牌,同时还将开通流动服务车,主动到一些单位上门进行号牌换发服务。
“全面停用‘湘O’公务车专用号牌,表明湖南规范特殊车牌使用的决心和力度,确实值得肯定和赞扬。”湖南律师曹树军说,虽然此举并不能完全终结以前特权车的种种乱象,但还是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
“以前有着明确的标识,人民群众一眼就能够看出哪辆是公车,也好进行监督。今后如果不明确了,会不会存在不便于群众监督的问题。”对于取消“O”牌车牌标示,长沙市民黄女士表示出担忧。
“在给公务用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后,如今湖南岳阳全市公务用车都张贴了‘岳阳市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全市4000多辆公车全体‘带标’上路,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此,曹树军建议有关方面不妨效仿此法,以便公车被识别和监督。记者 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