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现行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将作3处调整。具体包括: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正常缴存的职工,只要满60岁就能提取公积金;长沙市户口离职人员,失业6个月(含)以上就能提取公积金;职工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须等6个月。
“老教授”:不再等到退休
此前,我省只有职工离(退)休,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要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正常缴存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并无明确规定。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汪涛介绍,明年1月1日起,新的政策将修改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正常缴存且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院士、参事、专家教授等,在年龄达到60岁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汪涛表示,目前两院院士年龄主要集中在70至89岁,任命制参事终身不退休,聘任制参事可聘任至70岁,专家教授也并非60岁就正式退休,因此,新政适当做了调整。
失业人员:不用再等2年
此前,拥有长沙市户口的离职人员,只有在连续失业2年(含)以上,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还要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失业证或2年(含)以上未再就业证明。
明年元旦之后,长沙市户口离职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就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汪涛解释,原来的2年时限要求过长,且办理失业证或开具未就业证明的手续相对繁琐。
二套房贷:等6个月再办
此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出台了二套房贷(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提高至65%的新政。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这次要求拉开公积金贷款一、二套房的时间间隔。
据介绍,此前的政策是,职工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元旦之后,将执行“职工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住房公积金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方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三湘华声全媒体 记者 侯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