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方案取消了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政策,改为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取消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的加分政策。
新规定还将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即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全国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8名者或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同时,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部分政策适用范围也做出调整。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5分等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适用调整为仅在省内高校投档时适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降20分的政策维持在全国适用的范围不变)。
省教育厅还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赛事。对申请加分考生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审查,从制度、程序、操作等方面采取措施,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记者 何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