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委常委会通过深入查摆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经集体讨论审议,制定了《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常委会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在全省进行了3次大范围的征求意见,共有10.3万名干部群众向省委常委会及成员提出意见建议,分类梳理出1850条,其中“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1511条。结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后的反馈意见以及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补充征集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央精神和中央督导组的督导意见,针对活动中深入查摆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经集体讨论审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省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
一、整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湖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解决“四风”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把党性修养作为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评判之尺,以好的作风抓好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全面有序推进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各项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取信于民、惠及群众,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奋力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领导带头。从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先改快改、真改实改,以上率下,树立标杆。班子的整改任务,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都有责任;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自觉认领,连同自己查摆的问题一并整改。
——坚持聚焦“四风”。在普遍整改的同时,聚焦整治“四风”问题不放手,抓住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解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防止走神散光、避重就轻,防止以整改工作问题代替整改作风问题。
——坚持从严从实。落实“准、狠、韧”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既在营造大气候上见实招,又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神经末梢,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达目的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方案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形成解决问题的压力和动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攻坚的勇气和创新的思路办法改作风、反“四风”,勇于直面矛盾问题,善于攻克顽症痼疾,敢于打破既得利益,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狠刹歪风邪气,大树新风正气。
——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正风肃纪与教育监督相结合,以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以建章立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党性修养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行动自觉。
——坚持把握大局。把做好第三环节工作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活动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坚持统筹推进。加强第一批活动与第二批活动的统筹联动,着力搞好整改落实的对接、组织指导的衔接和成果运用的承接,始终绷紧整个活动链条,确保不减压、不掉链、不松劲。
二、整改总体目标和具体路径
(一)总体目标。分近期整改目标和中长期整改目标。
近期整改目标:围绕“四个着眼”,全面落实中央明确的各项整治任务,集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案件,有效遏制“四风”,实现党风政风整体好转。重点是: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现象;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同时,先期取得一批制度建设成果。
中长期整改目标: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常态化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具体路径。整改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开展回头看、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3年11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按照“六看”的要求,认真抓好省委常委班子等四大班子及省直第一批157个单位的“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打牢整改落实基础;常委同志带头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修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着力在“查摆问题更厚实一些、触及思想更深刻一些、整改措施针对性更强一些”上下功夫,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此基础上,聚焦反对“四风”,制定和完善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着重整改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不求实效、工作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官僚主义问题,精神不振、进取意识减弱、讲究排场等享乐主义问题,铺张浪费、节庆泛滥、违规配车占房等奢靡之风问题。
——集中整治、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2月前)。主要任务是:继续巩固深化前段边整边改成果;集中力量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尤其要抓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强力推进、形成声势、取得突破;全面落实中央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制订完善制度建设计划并抓好落实,成熟一个、出台一个;适时组织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谋划工作,推动第二批单位先学起来、先准备起来、先改起来。
——深化整改、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6月后)。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专项整治和整改范畴。深入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围绕持续推进整改、防止反复反弹、活动成果运用等方面,适时组织进行再评估和再次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三、整改主要内容、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
根据梳理出来的问题清单,重点抓好4大方面、54项整改任务:
(一)关于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
1.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牵头领导:徐守盛)
2.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决定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不实信息,不发表有损团结的言论,不做有损团结的事,决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牵头领导:徐守盛)
3.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与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关系,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现象。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和落实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等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把群众的利益和意愿体现在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不搞包办代替、“一刀切”和强迫命令。(牵头领导:徐守盛、杜家毫)
4.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法规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和改进对重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牵头领导:黄建国、郭开朗;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5.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新一轮巡视工作,加大巡视成果运用。(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巡视办)
(二)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问题
6.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相关规定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消除思想障碍,纠正认识误区。大力挖掘和宣传一批好的先进典型,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牵头领导:许又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7.继续清理规范省级领导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对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及住房的,进一步清理规范。取消公务车湘〇专段号牌。对常委及省级领导公务用车的装饰标准、日常管理、调度调配、费用开支、司机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牵头领导:韩永文、孙建国;责任单位:省四大家办公厅,时限要求:2013年12月)
8.下大力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从严把好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源头关。推行“无会周”制度,每月最后一周一般不召开会议。(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四大家办公厅)
9.切实解决迎来送往问题。常委及省级领导下基层调研和考察工作一律轻车简从,不封路,不用警车开道,不搞边界迎送、层层陪同。上级单位、外地领导来湘考察调研,一般不在上班高峰期和城市主干道上搞交通管制、警车开道。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四大家办公厅)
10.严格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省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省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不作报道。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领导个人不得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牵头领导:许又声、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四大家办公厅)
11.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底对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违规违纪案件。重点加强元旦、春节等时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款送礼、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贺年卡”禁令,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12.认真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我省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10个方面监督检查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省委巡视等结合起来。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牵头领导:黄建国、郭开朗、韩永文;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三)关于整改“四风”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形式主义方面,着重整改文山会海、弄虚作假、不求实效等形式主义问题
13.切实改进学风。坚持和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切实解决学风不正、学用脱节等问题。完善省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专家学者授课、常委自学和中心发言、中心组集中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机制。(牵头领导:徐守盛、许又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14.从严控制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四大家办公厅、省财政厅)
15.严控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巩固和深化文件、简报、内部刊物清理规范工作,切实防止反弹,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代替“红头”文件的变通做法。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16.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全面清理省本级和省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坚决撤销,未经批准的坚决停止,确保精简50%以上。对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严格省级表彰奖励标准和经费管理。对现有“一票否决”考核项目进行清理,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牵头领导:陈肇雄;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等)
17.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切实规范省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党委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省委常委会决定;政府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牵头领导:孙金龙、陈肇雄;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18.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省委每年就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确定几个重点调研选题,由常委牵头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下基层调研和考察工作少看“盆景”,多到“老、少、边、穷”和矛盾困难多的地方调研;多搞不打招呼、不预先通知安排、不事先踩点的随机、暗访式调研,多搞蹲点入户深入调研。领导干部每年自己动手撰写1-2份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研室)
——官僚主义方面,着重整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
19.树立正确发展观。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决不要污染的GDP。突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牵头领导:陈肇雄、张文雄;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两型办)
20.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把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化解产能过剩问题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现行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树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牵头领导:孙金龙、郭开朗、陈肇雄;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等)
21.坚持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三量齐升”总要求、“四化两型”总战略和“两个加快、两个率先”总目标等发展思路的贯彻落实,不提不切实际的空口号和好高骛远的规划目标。实施差异化区域发展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大湘西等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围绕《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数字湖南建设纲要》、《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完善操作层面的政策措施,加大“四个湖南”建设力度。(牵头领导:陈肇雄;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等)
22.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发展环境优化年”等专项治理,继续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0条禁止性规定的贯彻执行。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深化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
23.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省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省直部门处室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民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
24.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做好国务院后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管理,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抓好省本级下放长沙市4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落实和评估。(牵头领导:杜家毫、黄建国、易炼红;责任单位: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编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优化办、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长沙市等)
25.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机制。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必须公开听取意见,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出台。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重视抓好农村道路、城市地下工程等与民生相关的小项目、小工程建设。(牵头领导:孙金龙、孙建国;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
26.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索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
27.坚决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严肃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
28.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以及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牵头领导:孙金龙、黄建国、孙建国、张文雄、李友志、盛茂林、张硕辅、黄兰香根据分工分别牵头负责;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农办、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29.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整改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突出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落实诫勉、函询、谈话提醒等制度,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严格落实“限宴令”,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健全完善审计制度,加大财政资金使用审计、干部离任审计等审计力度。(牵头领导:黄建国、郭开朗;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等)
30.规范选人用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抓好已出台的省管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个别提拔任职考察、破格提拔、竞争性选拔、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等文件规定的贯彻实施。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牵头领导:郭开朗;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31.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严格规范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高校人才工作等有关规定和政策,坚决杜绝违规进人。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牵头领导:黄建国、郭开朗;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32.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牵头领导:郭开朗;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四大家办公厅、省民政厅等;时限要求:2013年12月)
33.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党组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村、社区运转保障标准,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抓好县市城区和农村无房社区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制定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牵头领导:孙金龙、郭开朗;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
——享乐主义方面,着重整改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讲究排场、玩风较重等问题
34.集中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
35.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的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用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时限要求:2013年12月)
36.严格规范办公用房。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探索实行官邸制。(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时限要求:2013年12月)
37.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医疗、秘书配备等方面待遇的规定和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要求或提高待遇。(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38.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活动。认真贯彻中办发〔2013〕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不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审批与任务审批联动机制,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牵头领导:孙金龙、陈肇雄;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外侨办等)
——奢靡之风方面,着重整改铺张浪费、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等问题
39.严格“三公”经费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5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和采购程序。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牵头领导:黄建国、陈肇雄;责任单位:省纪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40.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严格审批管理和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牵头领导:韩永文;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41.大力整治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42.大力整治公款送礼。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43.严格规范职务消费。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进一步细化具体标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44.大力整治文艺晚会、节庆演出、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等活动过多过滥、奢侈浪费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节庆演出等各类活动,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牵头领导:黄建国、许又声;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等)
45.严格控制招商引资公务支出。坚持勤俭招商,境外招商不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牵头领导:黄建国、何报翔;责任单位: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等)
46.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5年内全省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凡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一律终止;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牵头领导:陈肇雄;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47.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扎实抓好已有“小金库”专项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展暗访调查,进行突击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禁官办公司。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方式。(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纪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四)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五个带头”的总要求和在七个方面作表率的整改目标,坚决兑现省委常委会作出的10项整改措施承诺,不断提高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水平,增强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着力建设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一心为民、奋发有为、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此项工作由徐守盛同志负总责,常委会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8.增强政治定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各级党校、干校和行政学院开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分期分批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并适时对全省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召开十届省委八次全会,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
49.严守政治纪律。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遵守党章,严格党内生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对策,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和程序观念,坚持重大问题按规定请示报告。常委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
50.践行根本宗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更大力度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健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长效机制,紧紧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各项事业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出台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若干意见》,落实好调查研究、办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常委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每年至少进行1次蹲点调研、撰写1篇调研报告。常委至少联系一个县,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每月用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坚持实干兴湘,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决策执行和工作落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深入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活动,到一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多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实困。
51.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事项做到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不决策,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酝酿的不决策。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向省委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省委全委会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全委会推荐提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人选工作,完善全委会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制度。
52.增进班子团结。坚持和完善谈心交心制度,每年省委书记与常委会成员、常委会成员相互之间谈心交流不少于2次。健全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长期化。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增进内部沟通,强化内部监督,防止在权力行使、利益分配、沟通协调上产生分歧,自觉维护班子集体形象和权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紧紧依靠和充分发挥省几大家班子及各级领导班子的作用,增强整体功能和活力。
53.坚持改革创新。紧密结合湖南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改革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切实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法治湖南建设为重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建设文化强省为抓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以建设两型社会为总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标深化党的建设改革。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制度机制创新,加快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各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有效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以更大的力度解放思想,冲破思想观念的桎梏,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创新氛围。
54.恪守清正廉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即将出台的关于省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切实管好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搞特权、特殊,自觉接受监督。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四、集中力量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明确要求,集中开展7个方面、27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我省前期部署开展的15项专项治理中,有8项已经对应了中央明确的10项(按中央要求充实完善整治内容并调整细化为10项),对中央明确的另外17项需作出新的部署,我省前期部署的另外7项继续推进治理。为此,我省下一步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计明确了7个方面、34项任务。即:从严控制会议,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整治公款送礼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清理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等问题。
对上述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准、狠、韧”的要求,逐项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和具体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改,一个节日一个节日地抓,加强检查评估,强化监督问责,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时间上总体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对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9个方面的问题,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继续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黄建国同志负总责。专项治理告一段落后,按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继续分头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按照科学管用、简便易行、少而精的原则,贯彻法治理念、系统思维和改革精神,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的保障机制,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用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牵头领导:孙金龙、黄建国、郭开朗、韩永文)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对1978年以来省委制定下发的855个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认真研究论证审核,逐一甄别哪些应该长期坚持、哪些需要修订完善、哪些可以取消废止,列出制度建设梳理清单,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等相应处理。(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时限要求:2013年11月)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群组发〔2013〕23号文件要求,在前段制度建设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建设计划,落实中央明确的14个方面制度建设任务,把原计划的37项制度建设调整为42项。目前,已经出台17项,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25项。
1.反对形式主义,重点建立4个方面、19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重点制定出台3项制度,目前已出台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2项:①关于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发挥党委全委会作用的意见;②湖南省各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二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制定出台10项制度,目前已出台关于认真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通知、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省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8项制度。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2项:①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人才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②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三是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重点制定出台4项制度,目前已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2项:①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②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四是制定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重点制定出台2项制度:①关于对省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②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
2.反对官僚主义,重点建立2个方面、8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重点制定出台5项制度,目前已出台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3项制度:①关于规范党政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②关于严明群众工作纪律、严格干部作风问责的暂行办法;③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二是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重点制定出台3项制度:①湖南省2013-2020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划;②湖南省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意见;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
3.反对享乐主义,重点建立4个方面、5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围绕规范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医疗、秘书配备等方面的工作生活待遇,重点制定出台2项制度:①关于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处理办法;②《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三是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对此作了具体规定,我省按要求抓好落实。四是制定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出台2项制度:①省属金融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②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
4.反对奢靡之风,重点建立4个方面、10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重点制定出台3项制度:①湖南省省直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②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③湖南省省直单位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完善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制度。已制定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三是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重点制定出台2项制度,目前已出台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四是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管理规定。重点制定出台2项制度:①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等活动管理规定;②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此外,还制定出台2项制度。目前已出台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的暂行规定。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六、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一把手负总责。省委书记对省委常委班子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总责。
(二)常委带头整改。常委同志要继续在整改落实上发挥表率作用,既抓好分管领域和牵头负责任务的整改,又搞好个人的整改,从自己带头做起,从自身问题改起,实事求是、真整实改,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三)建立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本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逐项逐条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具体工作。牵头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分头抓好有关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整改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四)坚持开门搞整改。把开门搞活动落实到整改工作中,让群众帮助和监督解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整改的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省内主流媒体上公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扎实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分批安排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间,与群众当面锣、对面鼓,就专项治理情况现场接受群众质询和社会监督。建立整改成效满意度测评机制,在召开第一批活动总结会议时,组织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尤其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开展民意调查,真正请群众检验和评判活动效果,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补火,重新整改。
(五)加强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单位、部门要定期向省委常委会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省委督导组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导把关。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年适当时候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
(六)严格执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严格执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正风肃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纵容。
(七)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常委会及牵头负责的省级领导,要切实加大对整改落实的协调,建立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整体推进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逐一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牵头综合联络部门,充分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解决。对涉及行业系统的突出问题,省直单位与市州要协同配合,共同攻坚,推动解决。要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统筹,防止敷衍应付、交叉打架、重复建设,防止下位制度与上位制度冲突。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工作进展、实际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那些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良的负面典型,为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