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12日讯(记者 刘容 通讯员 向健生 蒋素珍)12月12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主任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19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情况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丝毫不能放松,时刻不能懈怠。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第19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指出,要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积极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研究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努力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协调同步,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增强法律规范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会议指出,要根据这两次会议的精神,结合湖南省实际,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切实抓好立法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会议审议了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议程草案,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