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湖南网络红人“茉莉”裸死案宣判 被告获刑10年

A-A+2013年12月7日14:25大洋网评论

网络红人“茉莉”

  讯 (记者 罗阳辉) 网络美妆红人“茉莉”王妤涵在滨江东路一豪华公寓内裸死一案昨日宣判,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虞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63.9万元。死者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赔偿也太少,判的徒刑也太少,称要上诉。

  案件回顾

  2012年6月14日,网络红人“茉莉”王妤涵与嫌疑人虞某在朋友生日聚会上相识。次日,他们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后,虞某带王妤涵到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二人发生性关系。6月16日凌晨3时,王妤涵裸死在床上,事后虞某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拘。警方第一次出具的死因鉴定结论书显示“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属不认同,申请重新鉴定。8月14日,省内外9位法医专家来广州做第二次尸检,警方再次出具鉴定结论为“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胃内容物吸入可促进其死亡的发生”。

  2013年3月4日,海珠区检察院以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70万元。2013年4月23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相关新闻:

  网络红人茉莉死因公布:酒精中毒 强奸加速死亡

  湖南网络红人茉莉裸死案开庭 家属索赔370万(图)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