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同一高楼现“真假”公文 发改局称两份均真实
A-A+2013年10月23日07:59中国青年报评论
小区多次调整规划 根据规划局提供的材料,记者查到辉映江岸小区一共改过6次规划,第一次调规就是99号文体现的那样,增加了2万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但直接导致业主上访 的是第二次把小区南面的两栋点式楼改为三合一板式楼的调规。后面的4次都是规划局为缓和矛盾、迎合业主要求作的细微调整。
第二次调规源于规划局对辉映江岸小区旁有一条道路的调整。这条原规划道路的走向发生了变化。在规划局看来,他们不认为他们的调规有什么问题。
开发商、重庆仁师公司的总经理王喜10月15日上午说出了更改的缘由:因为政府规划的道路变化后,他们对小区入口进行了调整。小区的大门从东边调到了北 边。原来从2号楼、3号楼之间进入,变成了从1号楼和9号楼之间进入。本来开发商已经把2号楼、3号楼的距离拉得比较开,留好的入口空位,也只能作废。只 好调整1号楼的建设,原规划建33层的1号楼,被调整建设为只有2层的商业会所。
规划更改后,开发商把规划中33层的1号楼改为两层的商业会所,其省下的面积分摊到了其他楼上。
“买房时说是2梯4户,但建起来后是2梯5户,这些楼栋都长胖了。”一位姓方的业主说,“长胖了的楼栋间距肯定就比原来小了,原来规划给7号楼、8号楼建设的位置,也就挤了,离3号楼、6号楼的距离就近了。”
在规划局,记者看到了批准开发商进行这次调规的资料。规划局副局长周良说:“开发商要那样调是他的事,他的程序走到位了,依然符合我们的总体控规和技术经济指标,我们没理由不批准。”
最主要的矛盾就在此,规划局认为他们批准的调规不犯任何错误。事实上确实只是建筑面积在每一栋的分摊不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用地没有超越规划,由此计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也就没有发生变化。
可是,对于业主来说,他的直观感受发生了很大变化,居住空间受到了影响。
对业主的这种感受,新化县规划局副局长的答复是:“一个人住得舒适不舒适,就没有标准,所以我们只能要求符合技术指标。”
他说,另一个要考虑的是开发商的问题:如果它是一次性将楼盘都建成再卖,这些问题就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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