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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回应采购质疑 称法律未禁止设价格下限

来源:人民网 2011-11-23 08:34:40

  一句"花完预算"将湖南政府采购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公开招标中,因为政府要"花完预算",为此特别设置了了投标"最低限价"。"要买贵的"这种新的"招标逻辑"在湖南省文化厅的公开采购中遭到了投标人的质疑

  “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这是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缘何会在政府采购中设置价格下限的理由之一。

  “花完预算”一经媒体披露,湖南的政府采购迅速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11月16日,湖南省相关部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回应称,此次采购合法公正。

  然而,针对众多投标企业投诉反映的“试奏走过场”、“评标有黑幕”、“非采购物品中标成采购物品”等一系列疑点,湖南省相关部门至今没有作出任何解释,一场本应该是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依旧迷雾重重。

  从“采购回避”到“最低限价”

  2010年10月22日,采购中心重新更正招标信息,允许本地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时又增加了一个补充条款,就是报价有一个最低限价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3.1更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更正事项:本项目投标及开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推迟……”

  一条本应严肃的政府采购信息,却因他人的“搅局”被迫更正了两次,“搅局”者便是最近被媒体热捧的长沙海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韵公司)总经理陈荣(微博)。

  2010年9月29日,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分站的一条政府采购信息引起了陈荣的注意。受湖南省文化厅的委托,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了《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告》,为全省乡镇文化站统一配置群众文化活动设备。

  “看到这条公告后,我有点动心了,因为我们公司专门做音乐器材生意,凭公司实力完全可以去投标。”陈荣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可看完“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后,陈荣的心立即凉了半截。因为公告规定:涉及乐器类产品招标的第6包至第15包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按照此规定,作为经销商的海韵公司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陈荣认为,当地经销商参与投标具有诸多优势。

  “我们的商品价格其实比生产厂家的出厂价具有优势。”陈荣介绍,比如一台电子琴,出厂价为1000元,经销商如果和厂家签订整年销售合同的话,完成100万元销货量厂家会给经销商返利5%;完成300万元返利可达20%左右。

  “经销商适当让利,就可以把采购价格降下来,经销商的价格不会比厂家的出厂价格高。”陈荣说。同时,陈荣认为,当地经销商还具有售后服务方便快捷等诸多优势。

  采购中心限制“只允许生产厂家投标”的规定迅速引起长沙市多家乐器经销商的不满,海韵公司等迅速向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投诉。

  “湖南省本地没有一家乐器生产厂家,不让经销商参与竞争,实际上就是排斥湖南本地乐器经销商参与投标。”陈荣认为,这项规定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法。

  2010年10月22日,采购中心重新更正招标信息,允许本地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时又增加了一个补充条款,就是报价有一个最低限价。

  “比如一把电子琴,规定最低限价1000元,本来我可以报800元,但我真要报价800元的话,会立刻被淘汰出局,所以只好报1000元。”陈荣坦言,以前从没经历过要求最低限价的政府采购。当初没发现这个最低限价有多大问题,所以就参加了招投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丛虎副教授认为,“限制投标最低价”让人莫名其妙。如果招标文件中确有这样的规定,且又没有足够理由说明是为了满足某项采购政策需要等相关合法合理的陈述,应该可视作“开标前泄露标底”,或者明目张胆地浪费纳税人的钱。

  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此持有不同观点。他认为,泄露标底的对象范围比较小,是泄露给特定的供应商,而规定最低限价是发出公告,让所有的供应商知晓。

  招标会走过场太明显

  “一个乐器试奏至少要两分钟,78件乐器则需要近3个小时时间,评委们在短短20多分钟就结束试奏,速度之快,令人惊诧”

  经历了诸多准备环节后,评标会在采购中心按时举行。

  “我参加过许多评标会,这次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作假太明显了!”虽然评标会至今已过了一年时间,但陈荣对当天评标会现场的场景记忆犹新。

  2010年11月19日,评标会在采购中心会议大厅举行。来自北京、上海、深圳和湖南等地的全国供应商,携带78件样品参加现场试奏。按照流程,专家组首先要对每件乐器的外形和音质效果进行现场评分。

  陈荣向记者介绍,在整个评分结果中,试奏分值约占总分的30%,因此供应商对此环节都很重视,每个供应商在带好音乐器材的同时还带了一名演奏师,以便对样品乐器进行现场演奏。

  就在各个供应商像摆地摊一样,将各种乐器摆放在会议大厅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将所有供应商和随同人员叫到了门外。

  “等下我们试奏到哪家的乐器时,哪家就进来。”这位工作人员对供应商说。

  之后不久,有乐器演奏的声音从大厅传出。大约20多分钟后,大门被工作人员再次打开。

  “试奏结束了,你们去把样品收拾好带回去。”这位工作人员催促着还在门外焦急等待着试奏的供应商。

  “我的笛子和号肯定没试吹,因为笛头和号嘴都在我自己身上,评委咋吹?”陈荣向记者解释,因为笛头和号嘴很小,为了防止丢失,他当时将笛头和号嘴都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回到大厅后,有的供应商则发现自己的电子琴电源连接线依旧装在塑料包装袋中,而包装袋显示完好无损。

  “一个乐器试奏至少要两分钟,78件乐器则需要近3个小时时间,评委们在短短20多分钟就结束试奏,速度之快,令人惊诧。”陈荣怀疑,20多分钟最多是试奏了后来中标那几家供应商的乐器。

  同时,长期参加政府采购的陈荣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因为规定了最低限价,导致最后现场开标时许多厂商的报价就是最低限价。

  更离谱的事情还在继续发生,一个非采购范围内的乐器竟然也成功中标。

  据记者了解,此次招标文件中有一项采购计划是C调低音长号,而中标结果却成了B调中音长号。

  “刚开始我看到B调中音长号也放在大厅试奏时,我还在暗笑,这家供应商太不认真了吧,连招标文件都没看清楚,要C调长号却带来了B调长号。”海韵公司参会职员陈某对记者说,中标的结果让他大跌眼镜。

  当天,各家供应商的得分结果一经公布,现场一片哗然。

  上海某公司电子琴在评分时有两个技术参数不达标,按照规定要被扣除12分,100总分减去扣分,该公司按理最高得分应为88分,可中标结果显示该公司得分竟然高达92.36分。

  “如果当时他们把我们的分都往下降,该上海公司得88分排第一,我们就算知道有问题,也无法说。被扣12分后,还能得92.36分,这种作假太明显了。”美得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俊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分数到底是如何评出来的,供应商一无所知,全凭相关部门说了算,这就给暗箱操作提供了便利。

  疑遭潜规则怒告三厅局

  2011年7月13日,海韵公司将湖南省财政厅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同时,将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此案一度被称为“史上最牛的民告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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